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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3次业务联审会议   [  2009-11-26  ] 返回

                        惠东县规划局业务联审记录表                 2009年第23次业务联审会议

 

 

流水号

业务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地点

          

         

项目号

1

 

申办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审查

大岭派出所路道路规划

大岭镇人民政府

大岭派出所路

该道路规划长度约1483米,道路宽度为40米。该道路西南侧靠近广汕路的约260米道路采用2块板结构,中间道路绿地宽度为8米,两侧机动车宽度为12米,人行道宽度为4米。除此路段外,其余路段均设计为3块板结构,中间机动车道宽16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宽2米,非机动车道宽6米,人行道宽4米。

该方案与09年3月我局审批的原方案相比,主要是将原方案中100米长的2块板结构延长至260米,并对道路绿化进行了细化设计。

新方案把相邻道路交叉口之间的道路断面设计为同一形式,有利于交通顺畅。

1、原则同意该道路规划调整但须由大岭镇政府提出调整要求。

2、由设计室按照相关规范确定是否设置调头车道。

 

2

2009003461

申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商住用地

县国土资源局

平山街道华侨城地段

县国土资源局来函,拟收回惠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位于华侨城地段约1500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后,将该宗土地挂牌出让,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

拟出具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征地面积15001.53平方米,计算指标面积15001.53平方米,容积率≤6.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90009.18平方米,层数25层,高度85米。

该规划设计条件书控制的容积率(6.0)严重超出《华侨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控制指标(≤2.0),且建筑密度(35%)亦超出规定(≤28%)。

同意按原已审批的中航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条件书,并限定用地性质为商业、酒店。

2009000753

3

2009003507

申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市政设施用地

县国土资源局

白花镇联进中学东侧平深公路边

县国土局来函,拟将白花镇联进中学东侧平深路边地段29193.16平方米的政府储备用地挂牌出让,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

该用地共分为PS-64-0401和PS-64-0402两个地块,拟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主要指标如下:

1、PS-64-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4192.25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8499.01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8499.01平方米,层数≤6层,层高≤24米。

2、PS-64-04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001.15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970.8平方米,容积率≤2.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0324.08平方米,层数≤12层,层高≤40米。

1、根据我局业务联审会议2009年第9次联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供水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并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2、PS-64-0402地块作为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偏高,因未编制控规,参照《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高层住宅用地建筑密度应≤22%。

由设计室按照太阳坳控规编制规划设计条件书。

2009000765

4

2009003457

申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一类工业用地

县国土资源局

白花镇谟岭谟河东林坳顶地段

县国土局来函,拟将白花镇谟岭谟河东林坳顶地段19999.65平方米的政府储备用地挂牌出让,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

拟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主要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9999.65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9999.65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35999.37平方米,层数≤6层,层高≤24米。

该规划设计条件书各项控制指标符合《惠东县谟岭工业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要求。

同意按照《惠东县谟岭工业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

2009000751

5

 

申请补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农贸市场

惠东县联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山黄排光明新城区

黄排农贸市场的主体工程在1994年已建成,总建筑面积19521.6平方米,但验收资料被丢失。2007年县法院将黄排农贸市场整体处置时由县联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

现该公司已取得该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且我局已审批通过该市场的详细规划。国土证的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面积3904.32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住,规划用地面积5371.69平方米。

因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丢失,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补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该项目由法院拍卖给该公司,拍卖之前未办理报建手续,该公司竞得后是否可直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而不补办报建手续?

按程序补办报建及验收手续。

 

6

2009003297

申办《房屋拆迁用地规划红线图》

商住楼

王建忠

平山建设路

该项目国土证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面积为65平方米。国土证原使用权人为李庚子,今已转让给王建忠,但房产证仍属于李庚子。

该用地紧邻东北侧的用地的使用权人为王俊全(王建忠之父),占地59平方米,已在我局办理了《房屋拆迁用地规划红线图》。

现王建忠向我局申请办理该用地的《房屋拆迁用地规划红线图》。

业务股室提交联审。

根据《惠东县县城规划区住宅建设管理规定》,不同意为该项目办理《房屋拆迁用地规划红线图》

2009000718

7

 

申办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酒店

乔淑霞

巽寮榄涌村委新竹村民小组滨海公路旁

该项目建设方提供4份国土证,每份面积为198.5平方米,共794平方米。现建设方申请规划一栋占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层高7层,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的酒店。

参照巽寮控规(草案),该项目位于巽寮滨海公路(35米)旁的生产防护绿地上;但若以现状道路为准,该项目还退了道路红线(35米)10.8米。滨海公路如何控制?

由设计室根据巽寮控规,核查该项目的具体情况,重新编制该规划后再报联审审议。

 

8

2009003508

申办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审查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惠州洞库外部连接道路规划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惠州项目组

稔山镇盐灶背村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惠州地下水封洞库选址于稔山镇盐灶背村谭爷背山,拟建规模为500×104立方米,2009年10月27日,我局出具了同意该项目选址位置的意见。现建设方向我局申请审批主体库区外部连接道路的规划,道路起于洞库库区,穿越惠深沿海高速后沿佛祖坳、众山顶之间的山谷延伸至207县道。

1、该方案对规划道路与惠深沿海高速公路交接处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详细的说明。

2、该方案与村庄及碧桂园用地的关系未做说明。

由总工室核查该项目周边用地及建设情况后,再报联审审议。

2009000766

9

2009003295

申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市场用地

县国土资源局

梁化镇环联村新桥头地段

县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将梁化镇环联村新桥头地段约9714平方米的土地挂牌出让,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

该项目经我局2009年第22次联审会议审议:由总工室核查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周边用地情况后,再报联审审议。

经实地勘查,该项目北面为一个洗水厂(属三类工业),该项目用地实际为农贸市场,已建有临时建筑物并正在营业,东西两侧为住宅,后侧为梁化河和农田、菜地。

拟出具的各项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征地面积9714.06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9714.06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总建筑面积≤15542.50平方米,层数≤6层,建筑限高≤24米。

该项目属于梁化镇重点扶持的项目,是否按照市场用地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

同意按照建筑层数3层、建筑限高12米、低层建筑控制指标等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同时要求:

  1、项目北侧道路红线宽度应按42米控制。

2、必须预留足够的建筑后退用地红线。

2009000716

10

2009003242

申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厂房

惠州添龙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稔山镇稔石村走马埔莲花工业区地段

惠州添龙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拟在稔山镇稔石村走马埔莲花工业区地段建设厂房,已办理国土证,占地36487.15平方米,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业务。

拟出具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面积36487.15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54730.73平方米,层数5层,高度20米。

1、建筑控制线不能占用沿河绿地。

2、该项目西南侧用地(3293平方米)在稔山总规中的用地性质为C1(行政办公用地),如何出具该部分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

3、用地内的规划道路上现状住宅较多,该规划道路如何控制?

由设计室根据稔山总规及该片区现状建筑情况,编制该片区路网方案后,再报联审审议。

2009000699

11

 

申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

居住用地

县国土资源局

白盆珠镇新庵布心忖祠堂山、大背窝山地段

县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将白盆珠镇新庵布心忖祠堂山、大背窝山地段约32353.78平方米的土地挂牌出让,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书。

该项目经我局2009年第22次联审会议审议,意见如下:

1、该项目须完善立项手续。

2、由总工室核查清楚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后,再报局联审讨论决定。

经实地勘查,该项目除东侧和南侧为新庵区现状居住区外,周边为自然山体和池塘,西侧距白盆珠水库边约有500米。该项目用地原为白盆珠水库移民村留用地,后因村民陆续搬离此地,且自新庵镇与白盆珠镇合并后,镇区人口已缩减至300余人,小学也仅有300多人上学,合并前的新庵镇政府已协议将该用地转让给深圳某公司,准备开发2-3层的老年公寓。

拟出具的各项控制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征地面积:32343.4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2343.4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58218.12平方米,层数≤6层,建筑限高≤20米。

目前尚未编制白盆珠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如何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

1、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条件书。

2、该项目污水处理须采用微型无动力污水处理池,污水排放须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且处理后的水不能直接排放到白盆珠水库中。

 

                                                                                                                       惠东县规划局总工室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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