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规划局业务联审记录表 2009年第21次业务联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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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流水号 |
业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地点 |
项 目 概 况 |
初 审 意 见 |
联 审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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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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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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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选址 |
惠东县城区宣传部广告牌初选位置布点规划 |
惠东县宣传部 |
惠东县城区 |
惠东县城区现有8个大型户外广告牌,其中大岭1个,平山7个。
2006年7月我局编制了一个广告牌选址方案,规划了11处广告牌位置,其中4个在大岭,6个在平山,1个在白花。但该方案未正式出图。
现惠东县宣传部拟在06年7月选址方案的基础上,在惠东县城区内新规划选址5个广告牌位置,这5个广告牌选址位置分别为:1、华侨城50米路右转弯街头绿地内;2、下南湖亲水平台边;3、环城南路与广汕路交叉口新客运站边绿地内;4、平深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绿地内;5、城南新区西侧边平深路南侧道路绿化带内。 |
新规划的广告牌位置选址较为合理。 |
不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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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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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
规划调整 |
郑洪基 |
平山解放中路乌泥埔 |
郑洪基向我局申请对位于平山解放中路乌泥埔的建筑进行改造。拟将现有的4层建筑拆建成一栋建筑基底面积281平方米的5层建筑。 |
1、业务股室提交联审。
2、经核查,国土证不全,且没有坐标,无法确定国土界线。 |
1、甲方须取得超出国土证范围外的用地的转让协议,再按程序办理用地证和国土证手续。
2、按照解放中路21米道路红线宽度(县海洋与渔业局段)拆建,房屋进深控制为11.5米,与北面现状5层建筑的山墙间距控制为9米。
3、按照《惠东县县城规划区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统一设计、统一拆建、统一放线、统一施工、统一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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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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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规划设计条件书》 |
林业局商住楼 |
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
平山环城南路旁 |
根据2009年9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32次)对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部分用地作出的处置决定:在原林业局泰园12876.00平方米用地中划出4000平方米用地作为商住用地,由县国土局依法收回并予以挂牌拍卖。相关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我局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R(居住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征地面积4000.32平方米,计算机标面积4000.32,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1200.9平方米,层数12,建筑限高39米。 |
1、参照《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高层建筑密度应≤22%。
2、参照《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该用地与盛鑫自来水公司的建筑之间的距离应为30米。 |
1、同意按照征地面积400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层数≤18层,出具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书。
2、报县规委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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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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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
惠州金海湾天后宫规划方案 |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
巽寮金海湾 |
金海湾天后宫组团位于惠州金海湾旅游度假区的中部,用地面积51052平方米,该用地三面临路,西南侧临巽寮河,交通便利。建筑面积28882平方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为0.57,绿地率25%,停车位144个。
该项目定位于历史文化主题区,以客家文化、广府文化、岱家文化及惠东渔歌文化遗产为背景主线,打造集天后宫、古戏台、渔家生活娱乐主题馆、滨河酒吧街、各类特色小店,融合天后宫祭拜、民俗风情、休闲购物、餐饮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岭南文化风格仿古街。
总图布局充分考虑旅游消费人流方向引入、天后宫的文化效应、沿河的景观面的利用,营造一种以现代生活方式的岭南文化为主题情景的商业建筑群。 |
1、在此处兴建格调单一的仿古建筑是否合适?
2、建筑密度过大,部分建筑不满足消防要求;
3、规划建筑占用了部分游憩集会广场用地,不符合控规要求。
4、停车位不足。 |
1、原则同意该详细规划方案。
2、项目用地内宗教建筑的建设,须提供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由谢局负责协调周边用地与建设项目的关系后,报县规委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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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9003290 |
办理村镇规划设计审批手续 |
第二人民医院规划 |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
吉隆镇埔仔村白沙浣地段 |
该项目规划方案经2008年第13次联审会议审议,要求根据2003年吉隆总规的安排,将该项目的用地性质在吉隆总规修编中从工业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经2008年第6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认为二期控制用地必须预留足够的停车位。
该项目一期用地24561.75平方米,在用地内规划了一栋门诊大楼(中间2层,两边各4层)、住院楼(9层)及后勤设施。其中建筑密度21.29%,容积率1.06,绿地率24.85%。
该项目已于2009年1月13日动工,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方案审批手续。 |
该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达24561.75平方米,但已办理的国土证用地面积仅12905.0平方米。 |
1、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
2、未取得用地和国土手续的部分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其余部分须补齐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建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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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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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村镇规划设计审批手续 |
安墩镇卫生院住院大楼详细规划 |
安墩镇卫生院 |
安墩镇 |
该项目位于安墩镇区,粤赣湘边纵革命纪念公园东侧,占地约4816.14平方米。甲方拟在该地块内兴建一栋“L”形的3层住院大楼。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348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152.87平方米,容积率0.72,建筑密度23.94%,绿地率24%。 |
业务股室提交联审。 |
由设计室负责与安墩镇政府、安墩镇卫生院协调,适当扩大卫生院用地范围,并与相邻的政府用地统一规划后,重新报局联审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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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规划局总工室 2009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