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县规划局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制度约束为保证,以增强效能为核心,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为宗旨。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实行“亮红灯”限时办结制度。
县规划局的业务审批是核发“一书三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在具体业务中要把好“七关”(即:项目用地选址意见关、规划控制红线关、报建审批关、楼层高度造型关、放线定位验线关、立面装修关、竣工验收关)。《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县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按法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操作规则,运用自动化办公系统设置规范的业务流程,实行业务审批“亮红灯”限时办结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环节,实行限时办结。使业务一来“亮绿灯”,审批时间剩余一天“亮黄灯”,超时审批“亮红灯”。由于实行“亮红灯”限时办结制度,工作人员变过去的业务等着办,为现在的催着办,体现业务一来信息“响”,业务一拖红灯“亮”的警告机制。并在年终对各股室的“亮红灯”率进行量化检查,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时间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 附:规划局业务审批流程及做法 一、办理业务流程 
二、业务审批时限分解做法 如: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业务。申请人将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提交规划局业务受理室(窗口),业务受理窗口开出业务受理回执卡,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送业务股室办理(时限为2天)。业务股室(报建股)接到窗口送来申请人的材料,根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进行办理,确定建筑红线,把好报建审批关,送分管主业务副局长审核(时限为5天)。分管业务副局长接到报建股办理业务后,根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建筑红线和办理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审核,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长审批(时限为2天)。局长接到分管业务副局长送来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时限为3天)。审批后送业务受理窗口核发证件(时限为2天)。对涉及到公众利益和较大项目,或在县城主要街道和重要地段的项目,送业务联审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业务联审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随时召开。对涉及到重大工程项目、较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重要地段的规划建设项目需报送县规划委员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