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规划局简介
一、成立情况
惠东县规划局成立于1990年10月,是惠东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赋予全县城镇规划管理职能。现有在职干部职223人。
二、惠东县规划局职能
根据惠东县编委核定的“三定方案”,惠东县规划局的具体职能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测、测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县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负责编制、审查县城规划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以及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审查全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
(三)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审批县城规划区和各建制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五)负责办理县城规划区和各建制镇各种临时建设的规划报建手续,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勘测和建设工程的现场放线、验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七)负责全县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测绘的行业管理、资质审查登记;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内各种地形图测绘工作。根据城镇规划需要安排城镇勘察测绘任务,审查城镇勘察、测绘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全县城镇勘察测绘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的城市雕塑、路牌广告选址定位和重点地区广告、大型广告及城市雕塑建设规划审批。
(九)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检查规划实施情况,依法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并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十)负责全县城镇各类城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建立城市规划资料信息库,提供城建档案查询服务。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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